六部委 : 推进土地经营权入股 , 农民也能当股东 !
2018-12-26

 (央视财经《经济信息联播》)今天,农业农村部,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发文,推进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。 过去相关政策只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,农民可以对自己的土地进行出租、 转让 , 但是入股、 抵押、 继承概念是没有提出过的。

17aa95c0b8f5612b595bd7e9cb601a2.png  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张照新:这次最明确的说法就是你可以入可以入股了,它实际上就是为我们土地资源优化配置,开辟了更多的途径.

e32827ac0acce7d3360865560ac8c8a.png《意见》 提出 , 作价应考虑土地数量质量、 入股期限长短、 不同要素比价等因素。 土地经营权入股公司的,提倡同股同权同责,按股份比例分享决策权、 分取收益、 承担责任;经全体公司股东约定或公司章程规定 , 也可实行股、 权、 责差异化配置 , 但应符合权利义务对等原则.

0a8f9dd3e6f226fdafb22cd451a5491.png  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张照新:我觉得它是对农民土地承包权的一种职能的丰富,那么对于农民来说,我要入股了,能享受更多的就是说它收益越高,我分红越高,让农民来分享发展的成果,改革的成果。


 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:像这样入股的龙头企业或农民合作社,作为农民产业化的龙头组织,那么他们可以在财政、税收、 以及在担保等各个方面得到更好发展,能够更好地来资源优化配置,在市场当中形成的竞争力。